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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章 把工资都交给老婆(2 / 2)

作品:《明越坡

朱老爷子和曹氏每次提起这事儿就念我的好。思淑和小季牦在石门生活了一年多,朱老爷子和曹氏从来就没觉得给他们增加了负担。

这要给这么多钱他们,他们肯定是不会要的,反而大家都尴尬。

我一想,霏儿说得这是这个理儿。但是这马上要娶兰儿了,总得有些花销,总不能老是让他们两位老人家倒贴我们吧。

霏儿听我这么说,也觉得有理。

反正这准备娶兰儿的外出采购事宜,基本都是弟弟朱同在负责。霏儿说要不先放一部分钱在她那里,她去找弟弟。以后采购什么东西,让他直接找她来拿钱,别找父亲要钱就行了。

我想这也是个办法,就把这些钱全部给了霏儿。

霏儿坚持说不要这么多,说拿一半就行了。

我说自己留这么多钱在手里也没用。下次回应天了,我又可以领了,钱还是留给她们。

我不在的时候,她们自己手里有点钱,想买个什么也不用向别人张口。

霏儿想了想,说要不她和思淑一人留点儿,给兰儿也预备点儿。其余的就放在她这里,好应付一大家子的日常花销,老让父母亲给咱们贴钱,她也觉得不妥当。

我一听这个方案不错。便告诉霏儿,这日常要花钱的话,先花银钞,这个东西贬值的快,存钱的话尽量存银子。

咱锥子山发薪酬就是以现银计量,按当时的现银与银钞折算价,发一半现银和一半银钞。

这一年前,两贯至正钞就能折一两银子。可现在,要三贯至正钞才能折一两银子了。这以后银钞肯定还得继续掉价。

霏儿也是个聪明人,我这一说,她立马就懂了。

霏儿看了看,现银总共是八十两,银钞二百四十贯。

她说,要不现银她和思淑一人二十两,给兰儿也先预备二十两,剩余的二十两,我自己留着。

这二百四十贯银钞,她先拿着。明天他就去找弟弟朱同,让他以后采购什么东西直接找她来拿钱。

我一听,这个方案总体还行,但我就没必须留钱了。反正吴成照、张天赐两个小子都在,他们身上还带了不少。

想起这两个小子,我说明天找朱同的时候,我也一起去,带上吴成照、张天赐两个,以后朱同去外面办什么事,可以把他们两个也带上。

另外,我帮霏儿搞了个分配方案。现银她、思淑、兰儿一人二十五两,银钞一人二十贯。

其余的五两现银和一百八十贯银钞就放在霏儿这里作为日常花销。

霏儿见我坚持不要这些钱,也不不勉强我了。

但她说这样分配还是有点不妥当。桃儿、杏儿好歹也是我的结拜妹妹,如果不给她们分一点儿,日后肯定是兰儿给钱她们两个花,那似乎也不大好。

我一想,霏儿说得也对,我怎么就把我的两个义妹给忘了呢?

霏儿说,她和思淑、兰儿还是一人二十两银子,桃儿和杏儿每人十两银子,正好八十两银子全部用完。

八十两银子分完了,另外每人再给十贯至正钞,余下的一百九十贯至正钞,就放在霏儿这里应付日常开销。

我一听,也很满意这个方案。

这钱的事儿说好了,我又跟霏儿提起这搬去应天住的事情。

霏儿也知道应天比起石门的各种好处,也知道我不仅在应天置了宅子,也给他父亲置了一套。

我也告诉霏儿,她父亲迟早得去应天的。

霏儿也表示,如果搬去了应天,我也不用老是来回折腾了。另外将来几个孩子大了,去应天也能多见见世面,比待在石门这个偏僻地方肯定是好多了。

霏儿告诉我,他同意搬去应天,不过这肯定是下半年的事。至少也得等她肚子里的孩子满月了,再去应天。

我一听霏儿同意了,思淑那边就好说了。

我和霏儿基本达成一致,争取今年年底能搬到应天的新家过年。

第二天一早,我叫上吴成照、张天赐两个,跟霏儿一起去找朱同。

朱同见我扶着腆着大肚子的霏儿过来了,赶紧给姐姐搬座。

霏儿坐下之后,对朱同说道,以后这家中有些什么花销,就找她来拿钱,别老张嘴找父亲要。

说完,霏儿就从怀中掏出五十贯银钞递给朱同。

朱同一见这么多银钞,问道,这是不是给得太多了?平常这五十贯够他们一大家人过半年的了。

霏儿说,你姐夫马上要娶兰儿了,估计得购置好些东西。你先拿着用,钱不够了再来找我。千万别去找爹爹,知道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