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四章 人魂都看没了!(求订阅)(3 / 5)
作品:《想当曲爹的我被迫营业》到底会是他单方面的碾压呢?
还是火星撞地球的大碰撞呢?
一切的一切,都化成了他第二天早起,跑去最近书店,买阿木木新书的动力!
9月1号,一大早。
进入了一家书店。
作为这个月发书的头版作者,书店里,他的书果然被放置到了第一排,他目光没有停留,而且锁定了他书旁边的____
《无人生还》。
书店里今天看书的人挺多,大多都是年轻人来着,看书需要时间,也需要金钱,除非十分有钱,不然不可能把书店所有的书打包一本回家的。
所以,大家一般都直奔第一排的书,对挂在第一排的书,充满期待。
特别是这个月,网上愈演愈热的阿木木以及他老东家的斯考,产生的碰撞。
一大堆大堆的读者,都挤进了书店,想要看看阿木木写了个啥推理。
很多人都拿起了书,没有先付款,在书店找了个角落,看了起来。
大部分的人,都觉得钱要花得值。
先看一点。
确定是自己喜欢的故事,再老老实实去付款。
这种方式,催生了不少作者,都会乔装一下,在自己小说刚出版的时候,悄咪咪的躲在书店角落坐一天,也不干别的事,就是观察着购书的读者们。
去看有多少读者翻阅了几下自己的书后,就去买下的。
每当有人买走,都会收获很爽的成就感。
以前,斯考都是听他欧州的作者朋友说这种感觉,这次合州后,他终于可以自己感觉一下了。
坐在角落。
斯考暂时没有去看《无人生还》,他在观察。
不出所料,第一排的几本作品,是被读者所最先宠幸的。
一本......
两本......
三本......
果然,斯考爽了。
看着一个个读者,看了自己的书后,就买走的感觉,真的如他朋友说的那般____
爽!
“嗯?”
这下有一个拿着他书看了几眼就丢下的了。
见状,斯考再往那边用力甩眼神:
“买呀,兄弟你别放下呀,你才翻多少页呀?爽点在后面的,你看完了先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