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是赏酒,但齐庸凡总不好空手而去。他提了两袋酒鬼花生米,用油纸包好。再低头看看自己,身上的衣服沾满了烧烤的油烟味,似乎不太雅观,便起身去换衣。

打开衣柜,他的目光越过一排棉布麻衫,最后停留在当初买来的那件黑色长袍上。这衣服买来花了不少银钱,他也挺喜欢的,但平素都在厨房干活,穿这种长袍不太方便,便一直没穿过。

他取下袍子换上,去厕所里照了照镜子,美滋滋地想,这世间怎会有如此好看的男子!

再掏出压箱底的男士香水,胡乱一喷。

好了,可以出门见隔壁的美人邻居了。

……

月色如水,倚在墙角的枣树投下半道影子。殷家小院的泥地上不知何时长出了一圈毛茸茸的草雏儿,光秃秃的树干也飘零出了几片叶子。

深冬快要结束,春天要来了。

亭子铺着厚厚的动物皮毛,即便光脚踩在上边也不觉得冷。炉子烧着碳,火红色的光影照着半个小院都是亮堂堂的。

中间摆了张桌子,齐庸凡和殷旭并排坐着。桌上摆了几碟花生、瓜子、芒果干,还有半盆挂在炉边烤的兔肉。

殷旭将热好的酒倒出来。酒杯极小,似乎是玉制的,冒着腾腾热气的酒液在其中散发着一股奇异的桂花香。

古人辨酒,一闻酒香,二看酒色。好酒一拆封,往往香飘十里。俗话说得好,酒香不怕巷子深,便是在说这酒酿得好。

齐庸凡一看杯中酒色,晶莹剔透。这在酿酒技术粗糙的古代而言已属难得。他轻轻抿了一口,劲道十足,但酒精度数应该不高。

殷旭给他夹了几块兔肉,笑道:“这兔子是我前几日与小林子上山时打到的,养了一个冬天的肥膘,肉质极其鲜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