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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卷大人与小人 第四十八章 鸣冤顺天府(3 / 4)

作品:《大明曹阿瞒

见此场景,已经穿戴齐整,高坐于明镜高悬的匾额之下的顺天府尹童瑞满心的烦忧,他就知道会出现如此情况,他也不想放这等无关民众进来听审。

可谁让律令中载有明文,只要是击鼓鸣冤真有重大案件的,就不得阻碍百姓围观呢?

若是其他府衙或许还能不按规矩办事,直接就在二堂审问,背地里就把案子给审结了。

可这儿是北京城,多少御史言官的眼睛都盯着呢,自己但有行差踏错,后果都是不可预料的,所以只能是硬着头皮上了。

砰的一拍惊堂木,童瑞在两排衙役的威武声后,板着脸问道:“你们谁是苦主原告,将自身冤情原原本本道来,不得有任何捏造,不然本官定不轻饶了你!”

那郑梓年当即跪地,又是砰砰的连连叩首,口中道:“知府大人明鉴,小人郑梓年,家父郑潜,我是为父亲和全家四十七口被人害死一案前来伸冤……”

“这究竟是怎么回事,什么人竟敢杀你满门?”童瑞也是一个激灵,要真有如此大案,事情可就严重了。

同时他目光又落到郑梓年身边的男子那儿:“你又是何人?”

这男子三十多岁年纪,身长瘦削,总给人一种精明狡黠的感觉。

虽然他不曾下跪,童瑞倒也未曾发作,只因为其显然是有秀才功名在身,见官自可不跪。

“学生宛平县生员彭春寒见过知府大人,我今日乃是代郑梓年向衙门上诉的状师……”这位在公堂上未见丝毫局促,微笑着弯腰拱手,一派风流名士的架势。

却让童瑞的眉头顿时一皱:“讼棍!”

没有任何一个问案的官员喜欢有状师掺合到自己案件里来的,因为这等人实在太过奸猾,口才又好,实在不好应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