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164章:裁兵数额之争,两府三司大乱斗(2 / 5)

作品:《我在大宋做台谏官

当下的禁军、厢军数量已高达一百二十五万余人,朝廷又常招流民入伍,数额与日俱增,以致民穷国匮,兵冗财竭,国用甚不足。

有些地方,老弱病患占数近半,实乃国之大患……

其二,言明了兵丁裁减的方式。

四十岁以上体弱者与五十岁以上的士兵,一律裁减;

定编定额,并省军营。由朝廷确定各个地方的总兵力数额,多余者一律裁掉,实行军营合并;

设置精兵操练军规,不合规者,一律淘汰;

部分禁军降为厢军,部分厢军可免为民。

限民入伍,地方需劳力者可酬之以工,不可将流民、盗贼等募为兵丁,应采取其他安抚措施。

新募兵丁,严格控制军费数额,禁军平均每兵岁费不能超过五十贯,厢军平均每兵岁费不能超过三十贯。

对低阶武将进行裁减,部分合并军营之处,可十之裁二。

……

其三,提出了三十余项安置措施。

有功绩而不能战斗者,列为剩员、小分,薪资减半,调任为各个州府或军营的杂役或巡察各地的仓储和草料场等地;

体弱或岁高被放还为民者,根据军功或入伍年限,结合家庭情况,对其施行减免赋税、给予田地、金钱抚恤等多种恩惠方式;

军士阵亡有妻者,月粮全给,守节则给终身;病故有妻者,月给米六斗三年;

裁减之兵生乱者,减去所有恩赏,罪加一等。

……

其四,结合地方州府的安置能力推断出了整体的裁兵数目。

这个数目,其实才是大家最关心的。

“放还为民者约二十六万人,减为剩员者四万人,共计三十万人。而后三年,渐减之,余八十万人最佳。”

这三十万人,大多半都是西北、河北、河东、京东、京西之路的羸弱之兵。

而剩员,则是衣食减半,重新安排事务。

这份裁兵之策,逻辑清晰,论证合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