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四十五章 庆历新政,吏治篇(3 / 4)

作品:《人在大宋,无法无天

“嗯,这么一想,由于胥吏被举荐的资格掌握在县令手里,又有了地方上的收入,与地主恶霸勾结的可能性确实小了许多。”

范仲淹觉得赵骏给出的东西还挺像那么回事。

“但也就是一时有用吧,这样县令就掌握了地方胥吏的上升通道,势必造成县令对这些人有极大的影响力,若是那些地主恶霸转头勾结地方县令,那危害就更大了。”

赵骏摇摇头道:“所以高级官员一般五年一任还是不能套在州县的下级官吏身上,就以三年一任比较好。三年一般也能做出成绩,且和地方牵扯没那么深,通过地税和胥吏考核,希望大部分地方县令把握住机会,铲除地方毒瘤吧。”

“那监管呢?县令本来就很容易被胥吏欺骗,如何能监管得到胥吏?”

范仲淹又反问。

“农会。”

“农会?”

“不错。”

赵骏说道:“各县应该组织清点每县具体人口,乡镇分布情况,以村庄距离为界,允许村民组织农会。农会成员必须是只有一户拥有二十亩土地以下的中农、贫农以及雇农组成。”

“它的作用是什么?”

“自然是帮助地方官府监管地方,间接达到监督的作用。”

“你这就扯淡了,先不说农会听不听地方官府的命令,万一百姓拉帮结派,岂不是更容易出现起义的状况?”

范仲淹表达了不满。

古代社会权力不下放到基层,而是由地方乡绅、地主、宗族管理自然是有一定道理的。

如果让百姓自治,一旦天灾年月,那么多百姓聚众抱团,很容易造成起义。

所以这个策略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
然而赵骏也有理由的,他说道:“这是我根据实地考察出来的结果,我发现地方上百姓的积极性还是非常高,只是受到的束缚太多,生产力提升不上来。”

“若是组建农会,农会直接对地方官府负责,可以看做是乡政府,拥有一定权力,如果乡里出现什么问题,农会应该积极参与管理,并且报告给官府,就非常有助于官府对基层的把控。”

“像争夺水源、村寨械斗,就能够通过农会和官府进行协调。另外由官府与农会共同组织合作社,官府收购农民手中多余的农具、牲畜、粮仓等,充当公共农具共用来释放生产力。”

“农会组建后,农民互相帮扶,互相救助,这样也能增加生产力,提高工作效率,我个人认为是一举多得的办法。如果你觉得有什么问题的话,那就再商榷吧。”

其实这个办法除了是赵骏自己考察地方农民百姓认为可以做的以外,还有这也是后世我军在根据地的办法,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。

但拿后世的办法套在古代,有些可能用处比较大,但有些就不一定能实现,甚至可能起到反效果。

范仲淹还是摇头说道:“你虽然下了基层调研,可你毕竟没有长时间在古代农村生活过,有些太过于想当然。虽然你批判乡绅、地主、宗族管理是封建糟粕,但至少在这个时代,有它存在的理由。”

“那你说说吧。”

赵骏并没有反驳,因为确实如范仲淹所说,他调研归调研,但并没有在古代农村生活。

范仲淹解释了一下情况。

很简单。

古代农村其实是个比较封闭的社会,有它的一套基层运行逻辑。

也就是乡绅、宗族和地主体系。

范仲淹认为,生产力没有达到一定标准,就强行打破这套逻辑,让官府试图插手基层制度,最后造成的结果可能就非常危险。

比如说通过农会确实限制了一定恶霸地主,但如果官府无法与农会达到亲密协作的地步,那么农会自治权利扩大的结果,就会是农会取代原有的乡绅、宗族和地主体系。

听范仲淹这么一分析,赵骏也觉得自己考虑得有些失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