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六章 犯罪之城——大都!(2 / 5)

作品:《自建帐以来:罗马汗国记

另一类城市,可以参考罗马结束之后,欧洲自行出现的各种新市镇。这一时期,大部分地区的管理者,并没有能力建造和运营城市。这些城市来源于市场集镇,从一出现就完全基于商业目的。

对领主来说,这就像一种自然生长出来,但又十分稀有珍贵的花朵。在管不了的情况下,还不如放任自流,只要定时收保护费就行。这导致众多城市处于独立或者半独立状态,控制能力反而不如他们在乡村的领地。

这两种情况,导致的结果基本相反,也是有原因的。

而紫帐汗国的城市,基本上都和第一种差不多。

在大部分地区,尤其是罗马尼亚,原本就没有大城市存在。偶尔有一些中心市镇,也在连年战火中损失严重。所以,紫帐汗国的城市,几乎都是自己建立的。

这些地方与其说是城市,不如说是手工业庄园。他们和军团庄园的最大区别,也就是里面的人主要从事手工业生产,而不是种地。

城市的一切,完全是为了耕种和战争服务的:冶炼工坊提供农具和兵器,纺织工坊负责生产士兵的衣服,木匠作坊生产各种军械和配件……基本上,就是简单地把工匠集中起来,找个最方便的地方,然后就地开工。城市生产出来的产品也几乎不用来出售,而是直接发放给各个庄园和各支军队。后来汗廷的希腊官员,干脆直接把这里叫“战争工坊”。

城市里,最重要的甚至不是管理机关:因为汗国建立时,连个固定的官署机构都没有,基本上就是各个世侯一人一块地,自己带着自己的幕府,在领地上和游牧王庭一样巡回管理。

——简单来说,就是伯颜帖木儿大哥做大大汗,兄弟们在各自的兀鲁思里做小大汗。有固定的管理机构,都是郭盖辛勤努力二十年之后的结果了。

而就算在这之后,由于战争和开垦活动又十分频繁,物资消耗巨大;这些几乎从零开始的工坊区,产能又长期不足,导致产品一直都不够用。

这也使得紫帐汗国的城市,长期处于奇怪的状况。一方面,紫帐的贸易很发达,是一个重要的财源;另一方面,城市里大部分区域,和商业的关系并不紧密。他们几乎只是不断买进自己需要的原材料,而不怎么参加其他商业活动。

从编制上看,当时,工坊区的大部分产业和人员属于军队,城市也和乡村一样,都是军团的势力范围。在海伦娜太后的改革之后,这些工坊大多划归了地方行省,但依然不是商人来经营,哪怕和紫帐汗国内部专门从事商业活动的机构,也没有管辖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