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2,退路比起点高(1 / 3)

作品:《快穿之我在异界卖手机

这一等就是整整一个礼拜。

唐言一共投稿了7家出版社,收到了两家的拒稿函,另外5家一直没有音讯。

唐言觉得自己傻了。

她知道《哈利波特》以后会风靡世界,但出版社不清楚。

一个来自大洋彼岸的投稿,英国的几家大出版社怎么会在乎?

尤其是这个年代,电子投稿虽然有,但还不是主流,估计就更没人在乎了。

她改变方法,查到了几家濒临倒闭的小出版社,筛选出两家还算靠谱,只是因为手里没有好的出版物,才快要濒临破产的,再次投稿。

除此之外,唐言还找了两家美国的小出版社,也是濒临破产的那种,同样把稿件投了过去。

这次不过第2天,唐言就收到了两封回件。

一封是英国的一家小出版社,想要和唐言详谈。

另一封是美国的一家出版社,同意出版,但给的条件有些苛刻。

唐言暂时没有考虑后一家,而是通过邮件,和英国那家出版社联系起来。

用邮件交流的方式其实挺麻烦的,一点也不直观。

但唐言以前写论文的时候,已经习惯了这种方式,所以也就耐着性子和对方交流起来。

唐言把第一部完整的发给了对方,而且听说后续还会有6部,犹豫了一会,对方就决定冒险出版试一试。

虽然唐言是个名不见经传,还远在大洋彼岸的作者。

但故事内容确实精彩,也很符合英国的背景,文字完全没有水土不服的感觉。

而且这家出版社一直在亏损,名家出的书轮不到他们出版,不如借这个机会搏一搏。

最后唐言和对方商定。

唐言不给对方出版费,对方也不给唐言版权费。

不过在这家出版社没倒闭之前,这本书在英国境内只能授权他们。

相应的对方给唐言的分成比例也会偏高一些。

这只是第1部,以后还会有第2部第3部,所以第1部的独家授权没有关系。

而且比起版权费,唐言更在意的当然是分成,所以最后的决定还是很愉快的。

就是签合同的时候两方有些为难。

这个年代还不流行电子合同,只能用邮寄的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