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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章屠营救人(1 / 2)

作品:《我在末世吃软饭

“我死了吗?”

一只耳眼前一片混沌,只能看见几个模糊的黑影。

“我果然要死了啊,只是可惜我这辈子,没能杀光所有的哥布林。”

他眼前的混沌消失,开始闪过自己一生的经历。

它是精灵和哥布林的孩子,母亲刚生出他,就被当做军粮吃掉了,虽然幼小的一只耳逃过了一劫。

与精灵族的战争失败之后,一只耳就被丢进了幼崽洞穴,在哪里,只有强壮的幼崽可以活下去,弱者只会成为强者的食物。

一只耳虽然长的慢,但身体素质要高,虽然被人打的遍体鳞伤,但还是活着走出了洞穴。

长大之后的一只耳,参加了哥布林军队,也在参军期间见识到了哥布林一族的丑陋和肮脏。同时,他也发现了一个令人恐怖的事实。女人生下孩子,孩子吃掉母亲。

一只耳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,便选择做了逃兵。可成为逃兵的他,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去,在流浪了两年之后,他终于找到了一座城市,并在那里建立了家庭。

可好景不长,城市被哥布林军队摧毁,城里的所有女性都被抓去。一只耳为了救自己的妻子,向着军队的长官,一只王族哥布林发起了哥布林一族的耳朵挑战。

“我这失败的一生,终于要结束了吗?”

“别装死了,快醒醒。”

一只耳猛地坐了起来,疯狂的呼吸着空气,犹如一个刚被救起的溺水之人。

“先………生!!!我没死?”

“不,你死了,这里是地狱,老子也死了。”

一只耳看着周围的火焰和尸体,居然信以为真,大哭到:“是我……”

“闭嘴,你死是死了,但是我把你复活了。”

刘君泽掏出一面镜子,给一只耳照了照。

“我怎么……变成了这幅模样?”

它看着镜子中的王族哥布林模样,忽然有些恐惧。

“先生,我不想当哥布林,就不能给我一具人类的身体吗?”

刘君泽摇了摇头,道:“你的灵魂只适合放在哥布林的身体里,假如放进人类的身体,即便能复活,也是个残废。”

“对不起先生,是我太唐突了。”

一只耳虽然讨厌哥布林,但好死不如赖活着,更何况王族哥布林寿命长,资质高,要比他以前的身体强上一些。

“你快看看这家伙有啥好东西。”

“好的先生。”

一只耳看着自己两只手指上的八枚戒指,依次说道:“储物戒指,回复戒指,统领戒指,通讯戒指,储物戒指,火焰戒指,护盾戒指,这最后一枚戒指我不是很确定,但看起来好像是传送门戒指。”

“传送门戒指,那是什么玩意?”

一只耳解释道:“传送门戒指是一种可以来往一个固定地点的特殊戒指,把一个地点做上传送阵标记,就可以用戒指开启通往那个地点的传送门。”

刘君泽一挑眉毛,问道:“那你试试,可以传送到哪儿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