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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司法权(3 / 5)

作品:《大明世祖

他上面有人,前途远大,自然不会畏惧知府的权势。

“是!”随从只能应下。

来到书房之中,他见到了一封从河间静海县寄来的书信:

大木兄亲启……

“黄太冲竟然想到给我写信,难得——”

郑森一见是黄宗羲的书信,立马就轻笑了几声,拆开来看。

内容倒是常规,问候了几声安否,就开始诉苦起来。

首先是黄册的重新编修,静海县衙役不足,半年的功夫,才梳理了整个县的三成,就已经卡住,难以进展。

更关键是,伴随着新政的展开,通判,商税,种种措施与地方士绅矛盾极多,县衙很难贯彻落实。

最后来了一句感叹:“亲民官难做,昏官也难做……”

商税涉及到了地方士绅的切身利益,而通判的设立,则渐渐侵害到地方保守的司法权体系。

说白了,村规,乡约,就是束缚农民的绳索,私刑屡见不鲜。

就连死罪,在那些保守的村民看来,也是他们应该的,县衙决不能干涉,也不允许干涉。

这让县衙的威势难以下及村乡。

郑森对此一直在努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