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司法权(3 / 5)
作品:《大明世祖》他上面有人,前途远大,自然不会畏惧知府的权势。
“是!”随从只能应下。
来到书房之中,他见到了一封从河间静海县寄来的书信:
大木兄亲启……
“黄太冲竟然想到给我写信,难得——”
郑森一见是黄宗羲的书信,立马就轻笑了几声,拆开来看。
内容倒是常规,问候了几声安否,就开始诉苦起来。
首先是黄册的重新编修,静海县衙役不足,半年的功夫,才梳理了整个县的三成,就已经卡住,难以进展。
更关键是,伴随着新政的展开,通判,商税,种种措施与地方士绅矛盾极多,县衙很难贯彻落实。
最后来了一句感叹:“亲民官难做,昏官也难做……”
商税涉及到了地方士绅的切身利益,而通判的设立,则渐渐侵害到地方保守的司法权体系。
说白了,村规,乡约,就是束缚农民的绳索,私刑屡见不鲜。
就连死罪,在那些保守的村民看来,也是他们应该的,县衙决不能干涉,也不允许干涉。
这让县衙的威势难以下及村乡。
郑森对此一直在努力。